公司简介company profilemore>>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多年会计经验的会计师成立的会计公司,是一家从事工商注册,会计服务的财务公司。本公司专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代理服务及延伸服务,能及时准确地将新的税务政策和信息反馈给客户,并为客户合理避税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快速的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名称核准、公司登记、公司章程、入资、代码证书、税务、银行开户、年检、代理记帐等;资质审批、外资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商标申请、知识产权申请、高新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申请;为企业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提供咨询代办服务。欢迎有需要的客户前来咨询、洽谈、办理业务。客户满意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具有十余年实践经验的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发起,并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机构。
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本公司专业代理建账、记账、报表、报税、清理乱账、验资评估、年检、审计、税务咨询、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代办社保、商标注册、进出口权、技术评估、技术出资、著作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作为后起之秀的碧清财务,几年来,与近百家中小企业进行合作,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彼此信赖的、稳固的关系。并且与税务局、工商局等政府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而且公司具有一支优秀的、专业的、高素质团队,公司采用双复核工作流程以保证每一套帐目的准确无误。经验丰富的主管会计每月定期与您进行沟通,进一步保证了帐目的合理性。公司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全天坐班制,使我们的服务项目做到随叫随到,严格的交接手续则保证了财务资料的安全可靠。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遵守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专业、诚信、效率”是我们的原则和目标,我们将信守承诺,以赢得您的支持和信任,并与您共同成长,我们自信我们将是您明智的选择。
我们为您提供十大免费增值服务:
免费办照 免费财税咨询 免费办理税务登记 免费代办组代证书
免费税务报道 免费建账免费培训企业出纳 免费参加财税会议 免费审批发票
免费上门取票 免费其它相关事项
本公司专业代理建账、记账、报表、报税、清理乱账、验资评估、年检、审计、税务咨询、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代办社保、商标注册、进出口权、技术评估、技术出资、著作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用我们真诚踏实的服务,换取您的保障,赢得您的信任!
选择碧清财务—代理记账服务为你带来的不仅仅是记账报税这么简单
★ 账目准确、清晰、合理,为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 我们会向您主动提出账目和税务方面的合理建议,进行税务提示!
★ 年底可为您出具年度报告,我们会用通俗的语言,给您做老板看得懂的财务报表!
★ 我们的责任感是毋庸置疑的,每一笔账不小于3名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复核!
★ 保证您票据的安全,做账的同时票据不离开企业,并且你可以在任何时候查账!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初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1、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发起人签署,或者由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
4、以上涉及发起人签署的,自然人发起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发起人加盖公章。